銷售條款及細則
本銷售條款及細則(下稱「本條款」)構成 &WoodWorks Limited(下稱「本公司」、「我們」或「賣方」)與 閣下(下稱「客戶」或「買方」)之間關於銷售及購買貨品(定義見下文)的完整法律協議。閣下進入、瀏覽本網站或向本公司發出訂單,即表示閣下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及其不時之修訂所約束。
1. 定義與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條款中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 「合約」:指買賣雙方根據本條款建立的貨品買賣合約。
- 「貨品」:指本公司根據訂單供應的任何傢俱、家居飾品或相關物品。閣下知悉並同意,本公司供應之所有貨品均按接單後生產 (Made-to-order) 模式供應,或按閣下提供的規格、尺寸、物料、顏色或設計要求而特別製造(即本條款所指之「訂製貨品」)。
- 「工作日」:指香港銀行開放營業的日子(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2. 合約的訂立
2.1 要約邀請:本網站及陳列室內的所有產品展示、價格、配置器預覽及描述僅構成要約邀請 (Invitation to Treat),並非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 (Offer)。
2.2 要約:客戶提交訂單即視為向本公司發出根據本條款購買貨品的要約。
2.3 承諾與合約成立:本公司保留全權酌情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訂單的權利。合約僅在本公司向客戶發出書面「發貨確認通知」或實際將貨品交付予承運人時方告成立。
2.4 訂單變更與取消:鑑於本公司貨品均為高度訂製性質,訂單一經確認並進入生產程序(通常為付款確認後 24 小時),即被視為最終訂單 (Final and Binding)。除本公司書面同意外,客戶不得取消、更改規格或要求退款。
3. 貨品說明與免責聲明
3.1 天然屬性:客戶確認並同意,木材為天然有機物料,每件產品均具有獨特性。以下特徵被視為貨品的自然屬性,不構成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說明:
- 天然木紋變化、色澤差異、礦物線 (Mineral streaks)。
- 虎斑紋 (Tiger Stripes) 或銀色木紋 (Silver Grain):此為優質硬木(如橡木)的髓射線 (Medullary Rays),屬自然特徵而非瑕疵。
- 活結 (Live Knots) 或隨時間推移因氧化、光照產生的色澤變化 (Patina)。
3.2 環境適應:實木及板材產品會隨環境濕度及溫度變化而「呼吸」。細微的膨脹、收縮、微裂紋 (Checking) 或翹曲屬適應環境的自然物理現象。客戶有責任將產品置於適當環境中(建議相對濕度:40%-60%)。因極端環境導致的變形不在保養範圍內。
3.3 尺寸公差:儘管我們致力於精確製造,但由於手工製作及材料特性,客戶同意接受以下尺寸公差:
- 總體尺寸:+/- 2mm 至 10mm。
- 該等公差不被視為缺陷。
3.4 屏幕顯示與實物:網站或數碼設備上顯示的顏色、紋理與質感僅供參考。因屏幕校準不同,實物顏色可能與閣下屏幕顯示有異。此類色差不屬於產品質量問題。
3.5 測量責任:客戶全權負責確保訂購的貨品尺寸適合其預定空間。
- 閣下必須準確測量安裝空間及所有通道(門、走廊、升降機)。
- 本公司不對因測量錯誤導致貨品無法進入或不適合空間而承擔任何責任。
4. 價格與付款
4.1 價格:除非另有書面約定,貨品價格以訂單確認時本公司報價為準,貨幣為港幣 (HKD)。
4.2 付款條款:付款時間為合約之要素。
4.3 擁有權保留:儘管貨品已交付及風險已轉移,貨品的法定及實益擁有權仍歸本公司所有,直至本公司收到該貨品的全部應付款項為止。
5. 交付、安裝與安全
5.1 交付:本公司將盡合理努力按照估計日期交付貨品,惟該等日期僅作估計,不構成合約之要素。本公司不對因任何原因導致的交付延誤承擔責任。
5.2 額外費用與現場條件:
- 偏遠地區附加費:送貨地點如位於東涌、馬灣、愉景灣、離島或禁區,客戶須支付額外偏遠地區附加費。
- 停車場費:實報實銷。
- 樓梯搬運費:若無升降機直達,將收取樓梯搬運費(按每件每層計算)。
- 吊運:本公司不提供高空吊運服務。
5.3 通道責任:客戶有責任確保送貨路徑暢通。如因空間限制導致無法交付,客戶須承擔相關運輸費用及回程運費,已支付的運費不予退還。
5.4 安裝服務:如訂單包含安裝服務,客戶須確保安裝牆面或地面適合鑽孔及承重。如牆體內藏有水電管線,客戶必須在安裝前告知。本公司不對因牆體結構問題或隱藏管線導致的損壞負責。
5.5 防傾倒安全:對於高度超過 60cm 的儲物櫃或架類產品,本公司強烈建議將其固定於牆身以防止傾倒。如客戶拒絕固定或因場地限制無法固定,客戶須自行承擔產品傾倒導致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風險。
6. 檢驗與驗收
6.1 驗收義務:客戶須於收貨時立即檢查貨品。如有任何可見損壞或包裝破損,客戶須在簽收單上註明保留意見或拒收。
6.2 索賠期限:
- 外觀損壞:必須於收貨當日提出。
- 結構缺陷:必須於收貨後 7 個曆日 內以書面形式(附照片證據)通知本公司。
6.3 棄權:未於上述期限內提出索賠,視為客戶已無條件驗收貨品,並確認貨品品質滿意且符合合約規定。
7. 退貨政策
7.1 不設退換: 本公司所有貨品均為訂製產品。除證實存在結構性製造缺陷外,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尺寸不合、顏色不喜歡、改變主意)的退貨、更換或退款要求。
7.2 例外情況:僅在貨品出現與訂單規格嚴重不符(不包括第 3 條所述之天然屬性或公差)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本公司方會酌情考慮退貨安排。在此特殊情況下,如獲批准退貨,可能需收取貨品價格的 15% 作為行政及退倉費。
8. 有限保養
8.1 保養範圍:本公司向原購買者提供自交付日起計 12個月 的結構保養,僅涵蓋因工藝或物料不良導致的結構性缺陷(如榫卯結構鬆脫)。
8.2 除外責任:本保養不涵蓋:
- 正常損耗、意外、疏忽、濫用或不當使用。
- 不當安裝(如非由本公司人員安裝)。
- 因環境因素(如極端溫度、濕度、陽光直射)導致的變形、開裂或變色。
- 未經本公司授權的維修或改裝。
9. 責任限制
9.1 責任上限: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就任何單一索賠或一系列相關索賠對客戶承擔的總責任,不得超過客戶就該相關貨品所支付的金額。
9.2 間接損失排除: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客戶的利潤損失、收入損失、商譽受損或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
9.3 除外情況: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本公司因疏忽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10.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災、戰爭、暴亂、罷工、流行病、極端天氣、供應鏈中斷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導致本公司未能或延遲履行義務,本公司概不負責。
11. 一般條款
11.1 個人資料:客戶同意本公司按其《私隱政策》收集、使用及持有客戶的個人資料。
11.2 條款可分割性:如本條款的任何部分被法院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部分應視為已刪除,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1.3 第三者權利:除本合約雙方外,任何人士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 623 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的任何條文。
11.4 管轄法律及爭議解決: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雙方願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管轄。
12. 聯絡與通知
如果閣下對本條款政策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510 Wayson Commercial Building, 28 Connaught Road West, Sheung Wan, Hong Kong
電話號碼:+852 9087 1225